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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严格野生动物保护

来源:政府网编辑部  发布时间:2020-07-09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夏梦琪。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的嘉宾是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龙新文,和大家聊一聊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相关工作。龙局长,欢迎您!

龙新文: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大家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市场监管工作表示感谢!

主持人:龙局长,大家都知道,新冠病毒的宿主是野生动物,那么,市场监管部门是如何开展禁食用野生动物宣传工作?

龙新文:我们的做法:一是通过“咸宁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信息16篇。发布《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等文件3期。发布保护生态和谐、提倡健康消费拒食野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等消费提示2期,提示消费者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

二是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活动进行宣传。

三是结合日常监管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购进、不运输、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向线上电子商户、线下集贸市场、商超、餐饮经营户等签订《承诺告知书》1480余份。

四是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

主持人:市政府5月25日印发了《咸宁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方案》,那么在这个方案中,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龙新文:在《咸宁市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方案》中提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为“持续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执法监管行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力度,对涉及到食用与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具体来讲有五个方面。线上,重点打击电商、网络平台提供的交易服务行为;线下,重点打击集贸市场、首饰店、古玩城、花鸟市场、宠物市场、药材市场等的违法行为;餐饮场所的重点打击食用所有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含熏制品等);广告方面彻底清除户外有“野味”广告及带“野”字样菜单;加强对中医药、生物科技等特种行业准入资格的审查,严格审查和规范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

主持人:我们发现,疫情以来我们在集贸市场、餐厅饭店等地方基本没有看到野生动物出售及食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禁食野生动物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龙新文: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为将“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落地落实,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一法一办法”“两个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等精神,强调工作的重要性,并结合执法检查行动提出了新要求,做了新的安排部署。一是印发了一系列通知、通告,力求家喻户晓,村村能看。二是加大市场检查力度。区域上,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网络上,以经营者主体资格,证照范围为重点;手段上,以联合执法,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形成监管合力为重点。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145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6522个次、商场超市52655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户13320个次、餐饮店10562个次;检查网店1060个次,签订餐饮行业、商超等行业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1260份。未发现实体店和网上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主持人: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交易方面,食品经营者有哪些法定责任和义务?

龙新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或者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2月3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强调,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门决定,十分必要,十分重要。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体现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顺应民心民意的责任担当。《决定》中第一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第二条“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一条明确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第二条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生产、加工、经营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第三条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农(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等交易、消费场所,以及运输、仓储、寄递等经营者和媒体,不得为违反本决定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的行为提供交易、消费、宣传的条件、场所或者服务。

主持人:作为消费者,我们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应该怎么做?

龙新文:“两个决定”均明确了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七条中指出社会公众应当自觉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鼓励、支持志愿者组织及志愿者参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行动中来,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能够自觉参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监督行动中来,互相监督。树立健康饮食理念,坚决杜绝非法食用野生动物。

主持人:从龙局长刚才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咸宁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重点检查、严格执法、人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将越做越好。感谢龙局长做客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栏目,谢谢您!

龙新文: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感谢各位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借此机会,我衷心祝愿广大网民朋友们万事如意、合家幸福!祝愿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