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交 《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来源:咸宁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5
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人民政府,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省各涉湖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印发了《关于征求<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鄂湖泊办函﹝2020﹞3号)(以下简称《修订稿》),征求我市意见。市领导签批由市水利和湖泊局牵头收集反馈意见。现将《修订稿》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并于2020年5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报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我办汇总呈报市政府审定后上报。
联 系 人: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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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湖泊保护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