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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碧桂园浅月湾购房交物业费及滞纳金问题的回复

来源:咸宁网络问政平台  发布时间:2023-01-29

【2023年1月27日 网民反馈】家人2019年在碧桂园浅月湾购房,房子一直未交房,最近去拿钥匙,物业要求签协议以及交物业费和违约金否则不给房屋钥匙。房子是家人几十万购买,拥有房屋产权,物业无权扣押房屋钥匙,未交房之前的物业费我们认为是应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发了律师函,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我们自会履行该尽的义务。诉求如下:1.碧桂园公司或者浅月湾物业公司应交还我们房屋的钥匙。2.物业费之纠纷应由法院判定,我们自会根据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及责任。

【2023年1月28日 咸宁市住建局回复】已督办物业企业端正态度积极配合该市民收房以及钥匙移交,不得以催缴物业费为由进行相关限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由通知收房之日起算。物业公司应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我局于1月28日电话联系该市民,市民表示满意。